联城科创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工程—花街路(联花路—城北街)道路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联城科创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工程—花街路(联花路—城北街)道路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公示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 C[2024] 号
1.招标条件
联城科创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工程-花街路 (联花路-城北街)道路工程一期已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城科创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工程-花街路 (联花路-城北街)道路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批复的函》(丽发改项管〔2024〕1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3-331100-04-01-293059,建设资金来 自市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人为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约251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4461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建设给排水管网、排洪渠、燃气管网、电力及通信管线、道路,配套建设道路照明、行道树、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本项目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道路全长约1610米,排水管道管径D400-D1800。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丽水市联城区块,北起联花路,南接规划联武路。
2.2本次招标范围:联城科创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工程-花街路 (联花路-城北街)道路工程一期全过程监理,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750个日历天(施工期)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等监理服务。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6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项目工程费用3000万元(或道路长度1000米)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
注: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监理合同;(2)业主证明;(3)中标通知书;(4)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5)其它材料。
☑3.4在 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 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 B 等级及以上(以“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公布的监理企业2024年7月份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
☑3.8自2019年 7 月 1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单个项目工程费用3000万元(或道路长度1000米)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
注: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监理合同;(2)业主证明;(3)中标通知书;(4)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5)其它材料。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在建或预中标工程不超过2个,且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必须在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
3.10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13投标人被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14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7月 日起。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采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9日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北苑路192号
联系人: 张越
电 话:0578-2668932
招标人: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56号
联系人:薛慧丽、陈潘骏
电 话:0578-2990563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系人:林波军、沈丽君、曹悦
电 话:0578-2153353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