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阳光拍卖有限公司更正声明
《丽水阳光拍卖有限公司莹鑫矿业原厂房拆除项目、广告灯箱经营权、宕渣及多处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中,1号标的竞买人报名资格条件由“1号标的竞买人必须是具有建筑拆除资质的法人单位、企业”更正为“买受人成交后须委托具有建筑拆除资质的企业单位拆除”。
“2号标的:强风化花岗岩,2.94千吨,宕渣。整体起拍价49980元”更正为“宕渣用强风化花岗岩,2.94千吨,整体起拍价49980元。”
丽水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