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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澄照乡巩固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2024-07-29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景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景宁畲族自治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澄照乡巩固提升工程小额邀请项目发包公告

招标序号:景招B[2024]083

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人民政府的建设项目 景宁畲族自治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澄照乡巩固提升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景发改投资[2023]186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业主自筹,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工程投标。

二、 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澄照乡石灰炉漈头行者寮朱坑半山小余山朱排、新安江移民村

(2)建筑规模:本项目新建供水站、蓄水池、引水管、堰坝、挡墙(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1412696元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三类人员均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发包方式:邀请发包

    六、确定办法:采用最低价法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人民政府

地址:澄照乡石灰炉漈头行者寮朱坑半山小余山朱排、新安江移民村

联系人:兰海波

联系电话:13645884658          

 

招标代理: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城北大楼B栋7楼

联系人:李捷

电话:15805881326(651326)

 

 

 

 

  公告发布时间: 2024  7  27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发包公告景宁畲族自治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澄照乡巩固提升工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