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采购)青田县鹤城街道江桥路36号及鸣山路8号房屋拆除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青田县鹤城街道江桥路36号及鸣山路8号房屋拆除项目(二次)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 QTDFCG2024-005-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委托采购
三、询价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青田县鹤城街道江桥路36号及鸣山路8号房屋拆除项目(二次) | 1 | 项 | 44.9680万元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 |
四、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但有效期已过的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建筑物拆除工程专业。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询价文件可以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公告附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 年07月10日 15:30 整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青田水厂综合楼七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瓯南街道瓯湖段青田水厂)
七、响应文件开启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0日15:30 整
开标地址:青田水厂综合楼七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瓯南街道瓯湖段青田水厂)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十、联系方式
1.名称: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景云小区1幢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季凯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216707615
质疑联系人:吴军勇
质疑联系方式: 15657986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泥湾新村10幢2单元3楼
传真:0578-6717500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春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6717500
质疑联系人:叶建锋
质疑联系方式:13587132816
3.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纪检部
地 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景云小区1幢2号
联系人 :徐维泽
监督投诉电话:15728070621
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5日询价文件二次(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