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人民检察院红星检察室业务用房装修项目
景宁县人民检察院红星检察室业务用房装修项目小额发包公告
招标序号:景招B[2024]070号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景宁县人民检察院红星检察室业务用房装修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邀请发包方式招标。
二、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凤凰路78-86号。
(2)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装饰改造建筑面积约180平方,其中包括建筑装饰、智能化系统及空调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具体实施内容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 (6)下浮率范围:5.0%-9.9%。
(7)招标控制价:782800.00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核查时间2024年 07 月 08 日(周一)。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索取方式: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 2024 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0日投标截时间前,到浙江省景宁县新田小区17幢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
六、其他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承包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招标会议;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定标方式:两随机中标法
七、开标时间: 2024 年07月10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轩 联 系 人:张玮
电 话:13625782888 电 话:13884356781(656781)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4 年07月05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