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4 号
1、招标条件
丽水市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设项目 已由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丽水市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批准文号:丽发改项管[2024]207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11-331100-04-01-157888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人(建设单位)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代建单位为丽水市大花园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丽水市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设项目由综合观测站总站(莲都)和综合观测站分站(龙泉)组成,其中观测总站(莲都)改造建筑面积约 1580 平方米,室外改造面积约 7570 平方米。工程主要包括观测楼及宿舍楼改造,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消防、室外道路、停车场、围墙、绿化等附属工程及相关设备的购置和安装。综合观测站分站(龙泉)增添业务及相关实验设施设备,利用现有建筑空间为本项目提供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实验和成果展示场地。丽水市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总站(莲都)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下赵村原石牛中学内;丽水市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分站(龙泉)位于龙泉市凤阳山保护区空气质量监测站3楼、5楼。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2.2.1工程设计: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2.2 材料设备采购: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不包括生物多样性繁育区(含动物繁育区和植物繁育区)、综合观测站观测场及观测体系建设、生物多样性科普功能区(含科普宣教室、科普驿站等)、丽水市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分站(龙泉)的智能化系统集成(一体化触摸屏)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2.3 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包括观测楼的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 暖通工程、结构加固工程、钢结构消防楼梯;宿舍楼(1#、2#)的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结构加固工程;门卫室改造工程的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室外工程及设施的观测站绿化及硬质铺装工程(含晾晒场)、室外道路工程、围墙工程、出入口改造工程、室外管综工程(给排水、消防水、进户电缆、室外配电箱);智能化系统集成(含监测中心)的智能化工程;室外消防配套工程等]、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2.2.4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1)投标人必须做好以下检测检验工作的配合:主要包括沉降观测、防雷检测、环保检测、节能评估、消防检测、室内空气检测、节能检测等由招标人另行委托,费用由招标人支付。(2)其余检测检验包括常规试验检测、加固检测、门窗、建筑物淋水试验、照度检测等验收要求的所有检测以及其他与本工程专项验收所需的所有检测及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所有相关费用均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计取。注:投标人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服务内容中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2.2.5 工程管理:总承包管理是指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办理、取水证、排水证办理、材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与参建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助招标人做好本项目相关的检验试验检测工作、各项验收、工程移交、结算资料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整理归档(含委托方、各分包单位资料)、工程竣工备案、协助产权登记、工程保修管理等所有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
本次招标控制价: 元。
2.3 计划工期:在2025年5月31日前完工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其中:施工图设计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观测楼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施工,2025年4月10日前需具备设备安装条件)。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R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 。
3.3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自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 单个项目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 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合同;2、业主证明材料;3、工程中标通知书;4、其它材料。
3.5R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符合3.8条或3.9条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R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R 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且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12R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2024年8月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4.3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 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R不采用评定分离。
7、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7.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
7.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7.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7.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8、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0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单位):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丽水市丽阳街689号
联系人:刘科成
电 话:0578-2098877
代建单位:丽水市大花园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大洋路384号
联系人:应忆菲、廖旭莉
电 话:0578-2120737、212081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系人:林波军、陈龙娇
电 话:0578-2121173、2151491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8-2131696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