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工程监理
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示公告
项目编号:SGCFW2024-***号
1.招标条件
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4〕1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性资金和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7046.92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8776.96万元;建设规模: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总用地面积84846.7平方米(约127.27亩),新建总建筑面积64662平方米,新建粮食总仓容20万吨(按小麦仓容计,下同)。主要建设内容为:仓储区,包含浅圆仓12栋(仓容10万吨)、散装平房仓10栋(仓容10万吨)以及提升塔、塔架和仓间罩棚等;辅助生产设施,包含机修间、机械库、一站式服务中心、消防水池等;辅助管理区,包含综合用房、倒班宿舍、门卫等。建设地点:位于丽水市松阳县斋坛乡货运大道东侧、站前大道北侧。
2.2本次招标范围: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参与招标前的施工图审核、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结算审核、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402.2752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1825个日历天(其中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2.7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 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的单位;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由牵头单位拟派;④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⑥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⑦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⑧联合体各方均应至少具备本次招标要求的监理资质中的任意一项;
☑3.3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总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注: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监理合同;(2)业主证明;(3)中标通知书;(4)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5)其它材料。
☑3.4在 丽水市 (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 A (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 浙江省 (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 110 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8自2019年9月1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总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注: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监理合同;(2)业主证明;(3)中标通知书;(4)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5)其它材料。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
3.10 / 。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下载;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 ,☑其他: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交易大厅(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交易大厅) 。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591号 |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
联系人:高工 |
联系人:王工、冯工 |
电 话:0578-8802915 |
电 话:0571-89988921 |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