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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城东公共停车场工程(人防停车场)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5506001001 发布日期:2024-08-23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云和县城东公共停车场工程(人防停车场)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YZT-24GE-015号

1.招标条件

云和县城东公共停车场工程(人防停车场)已由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和县城东公共停车场工程(人防停车场)初步设计批复的函》云发改投[2024]0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1-331125-04-01-917369建设资金来 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云和县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人为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 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1291.8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8005.8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云和城东下城门处,象山与狮山正中,场地北侧紧邻中山东路及城东幼儿园,场地西侧为狮山路,场地南侧为浮云溪;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地上2个地块总建筑面积约:551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266.4平方米,本项目由 1#楼(多层管理)、2#楼(消防水箱设备房—多层)、3#楼(管理用房—多层管理)、4#楼(配套服务用房—多层管理)、5#楼(配套服务用房—多层管理)、6#楼(管理用房—多层管理)、7#楼(管理用房—多层管理)、8#楼(驿站—多层管理)、9#楼(配套服务用房—多层管理)、10#楼(配套服务用房—多层管理)、11#楼(配套服务用房—多层管理)、12#楼(配套服务用房—多层管理)、13#楼(管理用房—多层管理)、14#楼(单层,公共卫生间)、15#楼(低层,原有公共卫生间)组成等。(详见施工图纸)。

2.2本次招标范围:云和县城东公共停车场工程(人防停车场)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 130.3989 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个日历天,从      日起,至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470 个日历天施工期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监理服务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2.6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

3.2本次招□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自20218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 5000 ㎡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注: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监理合同;(2)业主证明;(3)中标通知书;(4)其它材料。

3.4  丽水市  (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 D 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  浙江省 (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 75 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

3.8自2019 8  1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 5000 ㎡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注: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监理合同;(2)业主证明;(3)中标通知书;(4)其它材料。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监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的具体要求  在监或预中标工程不超过2个,且在监或预中标工程必须在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10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1人及拟派总理工师自2021 81日起至标截日止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13投标人被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14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823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9  18 90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采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云和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云和县城南路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8-5122772;传真:0578-5133654;通讯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25号)。

 

招标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云和县南山路南段 201 号(云北智创中心 C 北 6 层)

联系人:夏高伟 

 话:0578-5567900 

 

 

招标代理:云和县云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云和县浮云街道新华街110号

联系人:江小波   

 话:15988023227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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