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抽水蓄能电站新溪安置小区工程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松阳县抽水蓄能电站新溪安置小区工程配电工程
招标序号:SGCNY2024-004号
招标单位:松阳县兴民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邱卉 0578-8878569
工期:13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资质等级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1 |
青田县振新电力有限公司 |
4146029.00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林傅 |
浙1332018201901717 |
2 |
浙江中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4142681.00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刘树林 |
浙1332016201745513 |
3 |
丽水华阳电力有限公司 |
4148595.00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叶梨华 |
浙2332015202310511 |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8817517。
公示单位(盖章):松阳县兴民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备案部门(盖章):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