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人民医院湖山分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专项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遂昌县人民医院湖山分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专项工程
变更公告(一)
招标序号:SC2024A062
各潜在投标人:
因本工程需求,现对招标序号为SC2024A062号的遂昌县人民医院湖山分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专项工程招标文件作补充修改如下: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6条
原为:
3.6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现改为:
3.6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承担,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③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4.2
原为: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现改为: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3.5资格审查中
原为:
(2)需上传扫描件的材料:
a、委托代理人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交纳证明 ;
b、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及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
c、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可在企业所在地“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政务网”上打印,能扫描二维码或验证)
d、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
e、提供投标人2024年8月19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f、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注:1)要求上述证明材料上传(或从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诚信库中获取)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现更改为:
(2)需上传扫描件的材料:
a、委托代理人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交纳证明 ;
b、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及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
c、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可在企业所在地“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政务网”上打印,能扫描二维码或验证)
d、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
e、提供投标人2024年9月9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f、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时提供)
g、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注:1)要求上述证明材料上传(或从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诚信库中获取)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或免缴卡,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
原为: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现改为: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4否决投标的情形的第7条
原为:
⑦投标人2024年8月19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的情形。
现改为:
⑦投标人2024年9月9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的情形。
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6项资格审查资料
原为:
6.5、提供投标人2024年8月19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现改为:
6.5、提供投标人2024年9月9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6.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投诉及处理)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专业工程;(成员一名称) 承担 专业工程;(成员二名称) 承担 专业工程。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9、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中第2条
原为: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提供投标人8月19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现改为: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提供投标人9月9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八、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遂昌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浙江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行业监督部门: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