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2024年普通省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
庆元县2024年普通省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公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元县2024年普通省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文件《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庆元县 2024 年普通省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设计及预算的批复》(丽公航运〔2024〕68号)批复建设,养护资金来源由省补资金及县级政府配套资金中列支。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内容为S326苍庆线K167+232~K229+810逐段计22.41公里。K167+232~K168+232、K178+664~K182+164、K183+424~K185+164、K185+164~K193+796段公路等级为三级,路基宽7.5米,行车道路面宽度为2×3米,硬路肩宽度2×0.5米。K205+774~K208+400、K212+940~K220+298段,公路等级为一级,路基宽24.5米,行车道路面宽2×10.5米,路幅组合为0.75米土路肩+2.5米硬路肩+2×3.7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2米 中央分隔带+0.5米路缘带+2×3.75米行车道+2.5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K220+071~K220+481、K228+810~K229+810段,公路等级为二级,路基宽9.5米,路面宽度为8米,硬路肩宽度2×0.75米。工程预算2513万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K180+164~K182+164、K183+916~K185+164、K220+071~K220+481、K228+810~K229+810段计5.15公里。实施方案为原沥青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4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砼。
(2)K167+232~K168+232、K178+664~K180+164、K185+164~K187+164段计4.5公里。实施方案为原沥青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3.5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砼;K205+774~K208+400、K212+940~K220+298段计9.984公里实施方案为原沥青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3.5厘米SMA-13沥青砼。
(3)K187+164~K193+796逐段计2.766公里,实施方案为局部路段路面病害处治。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上述路段的路基路面预防养护、病害处置及修复,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合同段)。计划总工期为90日历天(主体工程要求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并具有下列其中一项资质:
(一)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二)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甲级)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乙级)。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总工程量的50%;(2)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资质、业绩资格审查最低要求;(3)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潜在投标人可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刘伟标,电话0578-2789773,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357183941@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 月 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4年 月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濛洲街222号 )。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招标人定于2024年 月 日09时00分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ssggzy.lishui.gov.cn)
公示时间: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3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城南中路 171 号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编:3238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沈伟业 联系人:刘伟标、马希青
电 话:0578-6050560 电 话:0578-2789773(13735981055)
行业监督部门:庆元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庆元县城南中路171号
邮 编:323800
联系人:毛先生
电 话:0578-6050233
本公示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