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附属工程
景宁畲族自治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附属工程小额发包公告
招标序号:景招B[2024]093号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景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景宁畲族自治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附属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邀请发包方式招标。
二、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创业园区 C1-01-02 地块。
(2)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围墙约540米(高度3.2m)及配套照明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具体实施内容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 (6)下浮率范围:5.0%-9.9%
(7)招标控制价:792023.00元。(其中含税暂估价43296.00元,不下浮)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核查时间2024年 09月09日(周一)。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索取方式: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 2024 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投标截时间前,到浙江省景宁县新田小区17幢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
六、其他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承包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招标会议;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定标方式:两随机中标法
七、开标时间: 2024 年09月1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景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永杰 联 系 人:张玮
电 话:13957050939 电 话:13884356781(656781)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4 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