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英川坑下1.8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景宁英川坑下1.8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补充公告
招标序号为:景招A[2024]022号
各潜在投标人:
于2024年9月6日发布的景宁英川坑下1.8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序号为:景招A[2024]022号)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一、最高投标限价为5890312元;
二、工程量清单、图纸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自行下载。
三、招标文件第32页【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和标准】的二、详细评审中(二)商务评审内容及要求,原来为:
序号 |
评审内容 |
1 |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在 元(含)— 元(含)[即投标下浮率为10%(含)-11%(含)]之间的为好,投标报价在 元(含)— 元(不含)[即:下浮率为9%(含)-10%(不含)]之间的为较好,投标报价在 元(含)— 元(不含)[即:下浮率为8%(含)-9%(不含)]之间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6.0%-11%。 |
现修改为:
序号 |
评审内容 |
1 |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在5301280.80元(含)—5242377.68元(含)[即投标下浮率为10%(含)-11%(含)]之间的为好,投标报价在5360183.92元(含)—5301280.80元(不含)[即:下浮率为9%(含)-10%(不含)]之间的为较好,投标报价在5419087.04元(含)—5360183.92元(不含)[即:下浮率为8%(含)-9%(不含)]之间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6.0%-11%。 |
四、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一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一为准。
招标人:浙江润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