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中心城区路网“消改提”工程(2024-2026)—新建南路道路延伸工程(高速桥至创新大道)监理
招标公告
云和县中心城区路网“消改提”工程(2024-2026)-新建南路道路延伸工程(高速桥至创新大道)监理招标文件
公示公告
招标序号:YZT-24GE-***号
1.招标条件
云和县中心城区路网“消改提”工程(2024-2026)-新建南路道路延伸工程(高速桥至创新大道)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云和县中心城区路网“消改提”工程(2024-2026)-新建南路道路延伸工程(高速桥至创新大道)初步设计批复的函》云发改投[2024]108号文件,项目代码为:2308-331125-04-01-832704,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云和县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人为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行政监督部门为 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约9823.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5987.03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5071平方米,新建新建南路延伸段全长978米、宽30米,创新大道衔接段全长136米、宽3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等。
2.1.1.道路工程: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建设,设计时速40km/h,路面采用轴载标准100KN,设计使用年限15年。新建南路段横断面为2米(人行道)+4米(非机动车道)+1.5米(绿化隔离带)+15米(机动车道)+1.5米(绿化隔离带)+4米(非机动车道)+2米(人行道)。创新大道衔接段横断面为3.5 米(人行道)+3.5 米(非机动车道)+7.5 米(机动车道)+3 米(绿化隔离带)+7.5米(机动车道)+3.5米(非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机动车道路面结构形式为 4cmAC-13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6cmAC-20中粒式沥青砼+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20cm厚级配碎石垫层;非机动车路面结构形式为4cmAC-13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6cmAC-20中粒式沥青砼+15cm厚 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15cm厚5%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20cm厚级配碎石垫层;人行道路面结构形式为5*20*40cm芝麻灰花岗岩+3cm厚M10水泥砂浆卧底+15cmC20砼基层+15cm级配碎石垫层。
2.1.2.桥梁工程:新建桥梁1座长25米、宽35米(0.25米栏杆+1.75米人行道+4米非机动车道+1.5米绿化带+20米机动车道+1.5米绿化带+4米非机动车道+1.75米人行道+0.25米栏杆)。上部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采用重力式桥台。桥梁设计荷载为城市-A级,抗震设防烈度为VI度,按VII度设防,设计基准期为100年,安全等级一级。
2.1.3.地下管线工程:敷设DN225-DN1500排水管3625米,新建排水渠717米;敷设给水管1506米;沿道路预埋通信及电力排管,同时对原有管道、线路进行迁改。
2.1.4.其他工程:安装路灯64盏,以及交通设施、标志标线、绿化等。
2.2本次招标范围:云和县中心城区路网“消改提”工程(2024-2026)-新建南路道路延伸工程(高速桥至创新大道)所有工程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12.4583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650个日历天(施工期)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等监理服务。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6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的企业;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项目工程费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的业绩;
注: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监理合同;(2)业主证明;(3)中标通知书;(4)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5)其它材料。
☑3.4在 丽水市 (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 D (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 浙江省 (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75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
☑3.8自2021年9月1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单个项目工程费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的业绩;
注: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监理合同;(2)业主证明;(3)中标通知书;(4)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5)其它材料。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监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的具体要求 在监或预中标工程不超过2个,且在监或预中标工程必须在云和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
3.10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13投标人被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14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月**日起。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月**日**时**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采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云和县城南路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示时间
6.1公示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公示采用网上公示方式,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 (https://lssggzy.lishui.gov.cn/col/col1229636850/index.html)
6.2公示时间: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09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和县南山路南段201号(云北智创中心C北6层)
联系人:麻女士
电 话:19857802872
招标代理: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云和县元和街道吉祥路133号
联系人:林虹
电 话:18805787957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