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地块周边配套路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南山地块周边配套路网工程 招标编号:LD[2025]010号
招标人: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建设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2月19日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及电话:林虹、刘晴0578-2110652
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1. 中标候选人: 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预中标下浮率: 12.0%
拟派项目负责人: 孙金安 证书编号: 浙1332015201642029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资信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
丽水市江滨商务中心地块项目周边道路改造工程 |
丽水银泰置业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8866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5月11日 |
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遂松路提升改造工程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合同金额:3975.7930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1月13日 |
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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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份“市政工程 ”信用等级为A级 |
2. 中标候选人: 浙江鸿旭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预中标下浮率: 12.0%
拟派项目负责人: 章晓峰 证书编号: 浙2332010202308178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资信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浙江鸿旭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龙泉市塔石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市政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龙泉市江南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10902.2970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6月5日 |
浙江鸿旭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菜园镇城市道路品质提升工程 |
嵊泗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4047.9988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12月5日 |
浙江鸿旭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温岭市城西街道高洋村室外配套附属工程 |
温岭市城西街道高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合同金额:2889.4536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8月15日 |
浙江鸿旭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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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份“市政工程 ”信用等级为A级 |
3. 中标候选人: 龙晟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预中标下浮率: 12.0%
拟派项目负责人: 叶敏佳 证书编号: 浙2332016202316863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资信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龙晟建设有限公司 |
市区一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标段1 |
金华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
合同金额:23461.7316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4月22日 |
龙晟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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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份“市政工程 ”信用等级为A级 |
4. 中标候选人: 绍兴市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预中标下浮率: 12.0%
拟派项目负责人: 张祖森 证书编号: 浙2332007202305991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资信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绍兴市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配套道路六期工程II标 |
浙江滨海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10601.7851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6月21日 |
绍兴市公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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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份“市政工程 ”信用等级为A级 |
5.中标候选人: 荣景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预中标下浮率: 12.0%
拟派项目负责人: 钱菲菲 证书编号: 浙2332015202310101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资信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荣景建设有限公司 |
松阳县要津南路延伸段道路工程 |
松阳县兴民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5426.1777万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11月27日 |
荣景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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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份“市政工程 ”信用等级为A级 |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2601615。
公示单位: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