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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2024年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6542001001 发布日期:2025-04-03 阅读次数:134次 信息来源: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遂昌县2024年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

招标序号:SC2025A028

招标单位:遂昌县两山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林波军、冯炜贺、曹悦 0578-2172379

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2025年4月30日前完工并通过并网投产验收。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单位名称

预中标价(元)

资质等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1

丽水中正建设有限公司

14220127元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熊会泉

2332015202315271

2

青田县振新电力有限公司

14220127元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林博

1332018201901717

3

景宁畲族自治县群星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4220127元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翁胜胜

2332021202322183

4

浙江汇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14220127元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陈茹伟

1332018202000120

5

遂昌县明盛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14220127元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施迎龙

1332018201904646

 

公示时间: 2025  4  3  2025 4  7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8528663。

 

公示单位:遂昌县两山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行政监督部门: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期:2025年4月3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